关于评选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分为三种,“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二)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单位填写《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3000字以内的上报材料,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勿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3),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典型经验、获得荣誉和奖励等材料必须为近两年的。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一)评选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4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4)。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获得荣誉和奖励等材料必须为近两年的。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5月2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请各学院开展征集、填报工作,于5月31日前汇总相关材料,发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cholarship@st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推荐表

附件3: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附件4:2024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学生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