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头大学双院协同育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4

关于开展2022年度汕头大学双院协同育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汕头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书院制改革 完善双院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汕头大学双院协同育人水平,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现开展汕头大学双院协同育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课题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针对双院协同背景下,学院、书院发展实践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适合我校发展的双院协同育人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汕头大学全校在职教职工,课题组成员须有2位(含)以上的学生工作人员;

2.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保证在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

3.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者可优先考虑(请于申报时提交相关资料);

4.课题负责人仅能申报1项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

(二)研究主题

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研究必须符合以下研究主题:

1.双院协同育人实现路径或机制研究;

2.双院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或成效研究;

3.双院协同背景下书院第二课堂建设研究;

4.双院协同背景下书院学生事务工作研究;

5.双院协同背景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6.双院协同背景下学生价值观引导与研究;

7.双院协同背景下党团建设研究;

8.双院协同背景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9.其他相关研究。

三、申报程序与资助管理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申报书发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箱o_xssw@stu.edu.cn, 文件命名为部门+姓名+课题类别。逾期不予办理。

(二)资助管理

1.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0.6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0.4万元

2.课题资助一次核定,经费一次拨款,拨款将于课题批准立项后的1个月内拨付(如遇假期或财务处封账等特殊情况,款项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

3.超支款项将不予增补;

4.研究经费的报销,必须遵照汕头大学财务处的相关规定

(三)研究周期与进程管理

1.本项目的课题研究周期为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2.申请者在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结项报告、经费使用报告项目最终成果;

3.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如发生课题负责人工作调动到其他高校等情况,须联系主办机构,提前结题;

4.立项后不予延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研究成果

1. 重点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报告,在期刊发表并在省级(含)以上的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或案例评比活动中获奖,发表的论文应在知网或万方可查询;一般课题的成果形式论文或报告,至少在普通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发表的论文应在知网或万方可查询。 

2、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标明汕头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专项资助字样。

四、纠纷与知识产权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项课题,主办方保留追究责任或撤资的权利:

1.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或结项报告;

2.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其他学术违规行为的;

3.有违反汕头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等财务违规行为的

(二)知识产权

课题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作者必须保证没有抄袭问题,如发生抄袭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一切责任将由作者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任何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附件:汕头大学双院协同育人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