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学校放寒假的通知》(汕大党政办〔2014〕5号)的规定,今年学生寒假期间为2015年1月25日至2月28日,现就假期留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留校申请的时间
2014年12月 23日起到2015年1月 26日上午10点止
二、假期留校申请的对象
校本部在宿学生
三、假期留校申请的步骤
1、申请人熟知附件《2015年寒假学生申请假期留校的注意事项》的内容;
2、申请人用校园网帐号登录学生宿舍管理系统(http://dorm.stu.edu.cn/ )进行网上登记和填写留校原因;
3、学生处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4、申请人登陆学生宿舍管理系统查看申请结果,获得批准留校的同学,须按规定遵守假期留校的相关要求。
四、假期留校申请的注意事项
1、 需要在假期留校的同学都必须在上述申请时间,通过学生宿舍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申请。
2、 因故错过假期留校申请的同学,可于2015年1月28日、2月4日、2月11日和2月17日当天下午15点前登录学生宿舍管理系统补充申请假期留校。流程为:申请人登录住宿管理系统申请――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审核、同意――水电中心恢复水电供应和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开通宿舍门禁授权。
3、 学校水电中心将于2015年1月27日和2月26日统一对学生宿舍进行水电抄表,请同学们予以配合。
五、关于通讯方式
学生处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8650 2247,邮箱:o_fdy@stu.edu.cn;
学生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8650 2661,邮箱:dorm@stu.edu.cn;
至诚书院院务室:8650 2482,邮箱:o_zhicheng@stu.edu.cn;
研究生学院学工办:8650 4000,邮箱:o_yjsxsb@stu.edu.cn;
水电中心:8650 2369,8650 2489;
校医院:8650 2651;
校园110:8290 4110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附件:2015年寒假学生申请假期留校的注意事项 /ckeditor/userfiles/file/20150119/20150119144530_9475.pdf
学生处、研究生学院、至诚书院、资源管理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