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同学:
为使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和合理,学生事务中心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近年来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实际情况,对《汕头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为使该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和合理,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管理办法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行政中心106办公室),或电邮至zjliu@stu.edu.cn。学生事务中心将参考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办法做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并提交校领导会议讨论。
附件1.汕头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