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学风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学风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过渡校区:

请根据本学期的学风检查工作计划(见附表)开展学风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轮值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学风检查, 检查时间和地点由轮值单位根据学校教学活动情况自行安排(各单位至少有一次安排在E座教学楼,过渡校区结合校区实际组织检查)。

2.检查小组成员一般为4人,其中至少有1位带队老师。检查员须戴好工作证,形象良好,态度认真、严肃,在纠正同学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时须做到文明、礼貌。

3.检查员须打印《学风检查情况登记表》,于轮值当天在表格上如实、工整的记录违规同学的姓名、学号、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并通过查验其一卡通等相关证件进行核实。

4.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主要有: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上课迟到超过5分钟、穿拖鞋上课、带早餐上课等。

5.每周检查结束后,各轮值单位必须按照纸质登记表记录的信息,如实填报电子版《学风检查情况汇总表》。

6.请各轮值单位于轮值前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到学生处领取学风检查工作证,并于轮值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学风检查情况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包括:纸质版《学风检查情况登记表》(一周两张)、电子版《学风检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o_xssw@stu.edu.cn)和工作证。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2年2月21日

              附:学风检查工作安排表

周次

检查执行单位

周次

检查执行单位

第1周

理学院

第9周

法学院

第2周

理学院

第10周

法学院

第3周

文学院

第11周

商学院

第4周

文学院

第12周

商学院

第5周

医学院

第13周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第6周

医学院

第14周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第7周

工学院

第15周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

第8周

工学院

第16周

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