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头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第二期)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4

关于开展汕头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第二期)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整合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学生工作搭建示范平台,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使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生机活力,现开展第二期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室建设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提升新时代育人成效。紧密结合学校双院协同发展现状与改革目标,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生思政工作的部署,落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专业学科特点和书院文化特色深度融合的双院协同育人机制,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全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全程全方位育人,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推进工作室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辅导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围绕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薄弱处加强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的构建,引领带动全校学生工作整体质量提升,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

(三)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学生工作队伍。组建工作室团队,通过团队协同开展实践探索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等工作,提升学生工作人员研究水平与实践能力,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培养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辅导员工作带头人。

二、工作室类型

根据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和学校特色,建设以下类型工作室:

(一)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室

(二)大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工作室

(三)大学生学业和科技学术实践指导工作室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工作室

(五)大学生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工作室

(六)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

(七)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工作室

(八)大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工作室

工作室应定位明确、建设思路清晰、建设举措有效、建设成效显著。

三、工作室人员构成及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10人,助理主持人以及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

(一)主持人面向全校学生工作人员公开征集,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拥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3.努力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多维度发展新方式,凝练较为典型的学生工作经验模式,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4.主持人原则上为一线专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人员(包括学生处、校团委工作人员,各院班主任等),需连续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人员工作3年(含)以上。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 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获得者;

⑵ 广东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⑶ 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获得者;

⑷ 其它相关省级(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⑸ 在学生工作的某个领域或方向表现突出的学生工作人员。

5.每位申报者仅可担任1个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位学生工作人员可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2个。

6.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若调离学生工作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

(二)工作室成员由一线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人员组成。辅导员工作室成员6名(含)以上,不超过10名。参与人员需至少来自3个学生工作部门,辅导员占比不少于50%,组成结构良好、成员分工合理。

四、工作室主要职责

(一)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主持人要以学校辅导员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为中心,组织全体成员重点抓好工作室工作制度与团队文化建设实践探索、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工作室主持人应率先垂范,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策略,推广学生工作经验模式。

二)工作室成员要以主持人为核心,配合做好工作室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室建设要求

(一)坚持问题和实践导向。工作室选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当前我校学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深入开展实践探索,从一线学生工作实际出发,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明确工作室所属类型,开展专项研究工作。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学生教育发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期内至少要完成1项校级(含)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在省级(含)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在省级(含)以上的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案例评比活动中获奖,发表的论文均应在知网或万方可查询。

(三)承担专项工作。工作室要与学生处相关科室紧密结合,在学校—学院/书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总结经验,每年至少推出1项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实践创新,同时为全校学生提供个性化咨询、辅导和服务。

(四)培养优秀团队。工作室以《广东高校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为建设指导要求,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同时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持工作室建设和发展。

(五)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室内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学年需举办1次面向所有辅导员的沙龙、讲座或交流活动。

(六)推广育人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工作室要积极将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向校内外推广。

六、评审程序

(一)项目报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2022218日前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_xssw@stu.edu.cn, 文件命名为“部门+姓名+工作室类别”。

(二)项目评审。学生工作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单位推荐拟建设培育的工作室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校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室建设项目周期为2年

七、评估考核

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阶段性考核以及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在实践亮点、学术研究、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一)阶段性考核。学生处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终期考核。工作室提交工作报告及研究成果,学生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八、相关保障及项目管理

(一)学校为工作室提供经费保障。辅导员工作室经费为6000元。学生工作部将对批准成立建设的工作室拨付3000元启动经费在建设周期内,再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中期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分批拨付3000的工作经费。中期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不予拨付第二年建设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成员开展实践活动、课题研究、购置图书资料设备、采购软件平台服务、组织团队活动、必要出差交流学习等。

(二)工作室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

(三)工作室主持人如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待与新确定的主持人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能退出。建设期满后,成员若希望转入其他工作室,须向原工作室主持人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审定。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各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四)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工作室,整合教育资源,巩固、推广工作成果,各工作室共享优质教育科研资源。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