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各书院: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具体情况

各书院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书院要将实际困难及时反馈书院总院,学校将安排资金补助受影响学生。

二、关心关怀寒假留校学生

寒假期间,选择在校留守学生或者因疫情不能及时回家的学生,各书院要主动关心关怀,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关怀慰问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有困难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帮助并将情况反馈书院总院。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帮扶工作

开学前,各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给予特别的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本人或家人感染疾病或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各书院应组织学生提交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补助,帮助他们正常学习生活。

四、协助助学贷款毕业生渡过疫情难关

各书院应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建议其提供医院诊断书等材料,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帮助渡过疫情难关。 

 

书院总院

2020年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