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学生留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4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学校放寒假的通知》(汕大校办〔2016〕3号)的规定,学生寒假期间为207年1月15日至2月25日,现就假期留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留校申请的时间

     即日起到2017年1月11日

二、假期留校申请的对象

    校本部在宿学生(含研究生)。

三、假期留校申请的步骤

    1、申请人使用本人校园网帐号登录学生宿舍管理系统(http://dorm.stu.edu.cn/)进行网上登记,选择需要留校的时段和填写留校原因;

    2、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3、申请人登陆学生宿舍管理系统查看申请结果,获得批准留校的同学,按学校规定遵守假期留校的相关要求。

四、假期留校申请须知

    1、  需要在假期留校的同学必须在学生宿舍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申请。未申请假期留校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宿舍,将于2017年117日采取断电措施,并于2017年 2 23日统一恢复通电。

    2、  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全天24小时门禁制度,未申请留校及申请留校未获得批准的同学将被取消门禁授权,请同学出入宿舍区随身携带一卡通。

   3、  为确保用电安全,如宿舍成员在正式开学之前均未到校或因实习等原因延后到校的宿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请推举一名宿舍代表于2017年2 23日之前发邮件到水电中心(邮箱:o_sdk@stu.edu.cn)申请暂不通电,恢复通电需另行邮件申请。

   4、  寒假期间学生宿舍水电费由申请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承担(学生假期期间使用水电没有补贴)。水电费计费时段为两段,分别是2017年1 17日至 2 4 日以及 2 5 日至 2 22日,申请留校的同学按申请的时段进行计费。部分宿舍同学实际使用水电的情况不尽一致的,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水电费用分担及缴交的问题。

   5、  因故错过假期留校申请时间的同学,可于每周周三当天下午15点前登录学生宿舍管理系统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恢复申请人所在宿舍的水电供应和门禁授权。

   6、  申请留校后因故提前离校且此时本宿舍无其他人申请并得到批准留校的同学:(1)现住弘毅、思源、知行书院的同学请到所属书院的院务室登记断电,由书院院务室通知水电中心对登记成功的宿舍进行停电操作;(2)其他住宿区域的同学请发送邮件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邮箱:dorm@stu.edu.cn)登记断电。提前离校且未登记断电的,所产生的水电费由该宿舍申请留校的同学共同承担。

   7、  2017年1 17 日至 2 22 日期间学生宿舍热水供应调整为每天17:00至20:00。

   8、  假期留校的同学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注意锁好宿舍的门、窗以及关闭电插排的电源和房门后面的电闸开关;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所在宿舍楼值班员反映,或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9、  如需咨询或建议,可联系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电话:8650 2247,邮箱:o_fdy@stu.edu.cn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书院总院, 研究生院, 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