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优秀高年级学生奖励计划总奖励人数29名,将按捐赠者指定的捐赠对象进行名额分配,奖励对象和名额如下表(具体奖项列表详见附件)。
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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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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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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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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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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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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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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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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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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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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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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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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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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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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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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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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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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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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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本学年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优秀高年级学生奖励计划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优秀高年级学生奖励计划接受校本部和医学院三年级以上(含)在校总GPA达到3.0以上(含)的学生申请。其中,“Hui Wai Mo Scholarship”和“Mary Hawn Scholarship”两个奖项(共4名)将按照评审办法由医学院独立组织评选,请相关同学按医学院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汕头大学奖学金网站(http://scholarship.stu.edu.cn)进行网上申请。
2. 申请者进行网上申请时,需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
(1)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2)一篇自己撰写的文章(1200字以内,内容包括在校学习经历以及这些经历是如何形成人生目标和志向等);
(3)校级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4)自己发表的任何作品(非必需材料)。
3. 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周三)17:00。
4. 现阶段仅需要提交网上申请,无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待初审入围后再通知提交书面材料。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需登录学生事务系统(http://sao.stu.edu.cn)查看自己的申请表格以确认自己成功申请,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发邮件至zjliu@stu.edu.cn咨询。
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与企业奖学金不能兼得,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如获得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取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不兼得。
此外,各学院(书院)自主设立的企业奖学金项目,由各学院(书院)根据相应的评选细则自行评定,并将评选结果报书院总院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优秀高年级学生奖励计划评定工作的通知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