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的通知,请尚未签订还款确认材料的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见附件),于5月31日前携带以下资料自行前往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一、所需携带资料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中行还款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需提前在中行汕大支行办理);
5.《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其中签名和日期不填);
6. 黑色签字笔。
二、银行相关信息: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个人信贷中心(中行大楼二楼)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98号(乘坐6路公交车在“金海湾大酒店”站下车)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电话:0754-88949407或0754-88949456
传真:0754-88266321
联系人:林小姐
三、还款流程
请仔细查阅附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涉及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的相关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仍有其他疑问的同学,可致电学生事务中心(0754-86502249)或发送邮件至zjliu@stu.edu.cn 进行咨询。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