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近期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汕头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提出申请:
1、高考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
2、在高中阶段,参加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创新大赛、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等全国或国际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3、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
二、奖励标准
1、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新生奖学金每年评选5名,奖励20000元/人;二等新生奖学金,每年评选25名,奖励5000元/人。
2、优秀外省女生奖励计划,不需要学生申请,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使用计划及评选原则评选出25名,奖励5000元/人。
注:以上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选流程
1、申请:学校已将申请表及申请条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新生,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新生于8月31日上午12:00前登录学生事务系统(http://sao.stu.edu.cn)提交网上申请, 并将申请表格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集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交到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106办公室)。
2、评审:学校成立新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通过初选、面试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评,确定新生奖学金各等级获奖名单。
请各学院(书院)通知有意申请新生奖学金的同学按时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