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的要求,线下毕业前结清贷款和毕业后按月分期还款的同学都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还款计划申请书》和《还款协议书》等还款确认材料,为方便同学们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将到学校开展一次集中办理活动。请通知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于5月12日13:45准时到E阶梯102教室(模拟法庭)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时需带齐以下资料:
1.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中行还款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需提前在中行汕大支行办理);
5.《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其中签名和日期不填);
6. 黑色签字笔。
二、签订协议流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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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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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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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到、领取还款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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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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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协议签订注意事项、还款流程和金融征信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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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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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有序签订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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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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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确认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与银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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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能参加此次集中签订的同学,请带齐上述资料(见第一条)自行前往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还款确认材料,否则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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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个人信贷中心(中行大楼二楼)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98号(从学校前往,可乘坐6路车在金海湾大酒店站下车)
电话:0754-88949407或0754-88949456
传真:0754-88266321
联系人:林小姐
2)汕头大学书院总院学生事务中心(行政中心106)
电话:0754-86502249
联系人:刘在军老师
邮箱:zjliu@stu.edu.cn
2016年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学生名单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