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校本部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便同学们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现将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23(周三)14:30E303教室召开“2015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宣传介绍会”,请通知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15级本科生携带校园一卡通准时参加。

二、925日前,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先登录汕头大学学生事务系统https://sao.stu.edu.cn),提交“贫困生认定申请”(通过贫困生认定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详见办公信息网上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928日前,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先携带中行借记卡前往中国银行汕大支行柜台办理“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据(系统上申请时需要填写“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据上12位数字的账号)。然后登录学生事务平台http://newsao.stu.edu.cn),在“助学贷款—我的贷款申请”中填写相关数据(填写规则详见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模板”),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然后在系统中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审批表》A4纸,“借款申请人签字”处签名和日期暂不填),连同以下贷款所需材料于2817:00时前一并上交给学院(书院)辅导员。

1.《汕头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证明单位审查意见” 一栏必须有审查意见和审查人签名;公章须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县区民政局的公章,下属办公室印章和村委会印章无效。“证明单位信息”一栏必须有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如在表中“是否持有相关困难证件”一栏中勾选了相关证明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纸)。其他请严格按照表背面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本人及父母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且为100%比例复印件,不能放大或者缩小;证件有效期限在20169前即将无效的,请尽快办理新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每张身份证单独复印,且同一张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共三页。

3.学生证第二、三页复印件

有照片和专业信息的页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4.中行借记卡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正面账号数字要清晰,不清晰的需在下方空白处写上银行卡号;背面“持卡人签名”处需签名

提示:由于系统处理数据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点击“保存”或者“提交”后,一定要耐心等待一定时间,并返回查看申请状态,若显示为“待学院审核”则提交成功,方可打印申请审批表,否则请重新提交。

因《汕头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未准备好的同学,可先在系统提交贷款申请,但应在109日前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补交给学院(书院)团委辅导员老师(补办身份证的请注明)。

四、930日前,学院(书院)团委辅导员老师重点对学生递交的《汕头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学生本人及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性进行初审(以便有问题的学生十一期间回家补办)。

五、1026日前,学院(书院)辅导员审查学生的贷款资料,资料审查无误后,登录学生事务平台http://newsao.stu.edu.cn),在“助学贷款-学院贷款审批”中审批学生申请,然后导出“台账数据”,形成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在汕头大学学生事务系统(https://sao.stu.edu.cn“贫困生管理-贫困生审批”中打印《汕头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A4纸)。附上见证老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纸),并在所有资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整理汇总后按以下时间段交到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1027-1028日:法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至诚书院

1029-1030日: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商学院

六、注意事项:

1. 本学年已交清学费/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上一学年内学业成绩出现2门(含)以上不及格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每学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且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

3.本申请提交后不能修改,请确认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后再提交;

4.所有资料均不能涂改,并填写完整;如有更改的地方请加盖学院(书院)团委章印;

5.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将作为贷款合同的附件,不予退回,学生自行将《汕头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留存在学院(书院),作为申请其他资助的证明材料;

6.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发邮件至zjliu@stu.edu.cn或致电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电话:86502249,联系人:刘在军)。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模板

附件2: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汇总表

附件3:汕头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