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经银行审批,我校获得“2014-2015学年第2、3批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共97人(发放明细见附件),请同学们认真核对附件表格中的相关信息。助学贷款直接用于冲抵学费和住宿费,如有余额学校财务处将下发至个人中行账户。请已获得助学贷款的同学登录学生事务系统,在“我的信息—我的个人信息—学杂费缴交情况”栏查询个人缴费情况,并及时到财务处缴纳所欠余额。
请第3批放款名单中仍未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同学于6月15日前凭校园一卡通到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有关缴费金额、扣款情况及余额退还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张老师,联系电话:86502492。
如仍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502249。
学生处
2015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第2、3批放款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