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的要求,请通知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于5月26日上午8:45准时到E座模拟法庭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时需带齐以下资料:
1.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第1、3、8页复印件(若丢失,请将个人姓名、学号、学院等信息电邮至助学中心,由中心统一复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中行还款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需提前在中行汕大支行办理,并自行复印一份留存);
4. 黑色签字笔。
二、签订协议流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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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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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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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到、领取还款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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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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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协议签订注意事项及还款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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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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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及征信知识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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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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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有序签订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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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 已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需要签订还款协议,请将《结清贷款通知书》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存档。
2. 有意向毕业前提前还款的同学,请于5月25日之前联系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也可以在协议签订现场提出申请。
3. 截止5月25日仍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均须由本人亲自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4. 因故不能前往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请在回校时带齐上述资料(见第一条)自行前往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个人金融部(地址:汕头市金砂路98号,乘坐6路公交车在“金海湾大酒店”站下车)签订还款协议。
5. 请仔细查阅附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涉及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的相关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仍有其他疑问的同学,可致电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0754-86502249)或发送邮件至zjliu@stu.edu.cn 进行咨询。
附件 2015年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学生名单(包含往届办理展期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网银、手机银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