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户外拓展装备租金标准调整与补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学校各相关单位、各学生组织:

  自户外拓展装备管理系统试运行以来,已提供装备租借服务3300余人次。为实现户外拓展装备的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户外教育,让更多的师生受益,即日起对户外拓展装备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相应的租金补贴方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 租借规则与租金标准:

1. 申请租用装备的主体必须是校内各单位和正式登记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不接受个人申请。对于租金的支付,申请单位应有相应的预算项目可进行校内转账。

2. 所有装备分收费清洗类和非收费清洗类两种,采用不同的租金定价方式:

1) 对于需要请专业公司清洗的收费清洗类装备(例如衣裤、睡袋、背包等),租金=清洗费用+损耗费用(即实物购买价格*1/70

2) 对于不需要专业公司清洗的非收费清洗类装备(例如帐篷、登山杖、头灯、套锅、炉头等),属基本的露营装备,实行打包收费,租金为120/套,每套可使用的人数为5人。具体的方式可以是,1套=2个帐篷+5个登山杖+5个头灯+1套炉具+1个天幕+5个防潮垫,此外对于军刀、打火石、户外水桶、工兵铲、防水袋等低值易耗装备,可根据需求与以上基本的露营装备一起打包。

3. 借用装备按次收取租金,除寒暑假远距离的中高级户外拓展活动外,原则上每次最长租借5天(含办理出入库手续的时间),超期须交滞纳金,滞纳金=(装备租金总额/申请借用天数)*逾期天数。

4. 所有装备的租借均通过户外拓展装备管理系统(登陆“数字化校园平台m.stu.edu.cn—户外拓展装备管理—装备浏览及申请”)申请。

二、 租金补贴方案:

为使户外拓展装备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学生培养,在调整租金的第一年,根据以往学校各单位使用装备的情况,设置相应的租金补贴方案,具体如下:

1. 实施新的租金标准后,将给予租金补贴(实施方式为50%的租金由租用方支付,50%由专项资金支付)。不同单位年度补贴配额不同,超过配额后则租用方全额支付。

2. 租金补贴对象仅限有学生参与的活动,教职工租用装备须付全款。

3. 对于全校各单位,采取以下补贴配额方案:

1) 文学院、英语语言中心、法学院、商学院、工学院、理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社科部、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医学院、至诚书院、附中附小、研究生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党政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宣传部、组织统战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工会、资源管理处、高教所、图书馆、学报、网络与信息中心等单位补贴配额为600/单位,总配额18000元。

2) 学生处(团委)补贴配额为7000元(根据2014年的装备租用情况80%以上的活动由学生处(团委)组织)。

4. 以上租金补贴方案只在新租金标准实施后的一年内有效,一年后是否还将进行租金补贴,将由学校重新评估决定。

注:

相关功能使用说明如下

1. 登陆“数字化校园平台m.stu.edu.cn—户外拓展装备管理—装备浏览及申请”

2. “户外装备浏览”可按类别浏览所有入库装备信息和租金标准。

3. “户外装备申请”填写《借用户外拓展装备申请表》,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

4. “装备套装申请”允许以打包价格租用帐篷、登山杖、头灯、炉具、天幕、防潮垫等基本物资。

5. 《申请表》必须填写活动指导老师信息,并须由指导老师进入“申请初审及审核—装备申请初审”功能,进行初审后正式提交学生处审核。

6. 通过“户外装备申请—装备申请查询”可以查询申请状态。

7. 审核通过后,请在两日内到学生处户外拓展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86502253 李老师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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