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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第四支队伍建设,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其中“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全省遴选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10人,我校可推荐1人。
二、推选对象
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已获得往“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扎根学生;在重大重要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有力,作出积极贡献,高质量完成组织交付的急难险重任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示范作用显著,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所在区域及所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参与推荐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9月以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推荐的辅导员进行严格把关,推荐的辅导员人选不超过1名。
(二)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核,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8日下午5: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箱:o_xssw@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推选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二)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1张(不小于1024×768像素,大于200KB不超过5MB,JPG格式);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和事迹简介。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不超过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等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因匿名评审需要,事迹材料需额外提交一份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院校信息和属地信息的版本。
(四)提交佐证材料。事迹材料中提及的奖项、工作室主持人任职证明、本人所获奖项、所带学生所获奖项等,均须提供佐证材料,请上传证书扫描件。
学生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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