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定于2026年8至9月在全省开展“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法学院开展校内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品以“我与法治”为主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三、内容要求
聚焦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生组(500—2000字)。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等。
(二)教师组(含专任教师和普通教职工,1000—3000字)。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或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教育管理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与成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的推动者的故事等。
四、作品形式
文章体裁不限,需图文并茂,配故事相关清晰图片2至5张(单张大小500KB以内),并附15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和1张封面图(横版,500KB以内)。报送时需填写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创作,并做好报名推荐、遴选审核等工作,确保报送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统一将作品电子版、简介及封面图等材料于2026年9月1日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邮箱:o_fxytw@stu.edu.cn),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为:X学院+‘我与法治’故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作品应是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须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不得报送AI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通报选送单位或学校。
(二)广东省教育厅对本次活动全部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学生处
法学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