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汕头大学书院(社区)建设项目(东海岸校区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3

东海岸校区各书院:

为进一步落实《汕头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书院制改革 完善双院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方案》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要求,依托东海岸校区书院架空层建成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推进校区书院育人阵地和未来学习中心建设,夯实书院育人根基、丰富育人内涵、展示育人成效,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汕头大学书院(社区)建设项目(东海岸校区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山海书院、明德书院、格致书院、行川书院

二、申报内容

书院建设项目的规划要着眼于书院的长期发展,分步实施。本次的项目作为第一期建设,要紧扣双院协同育人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要求,结合东海岸校区实际情况,充分盘活书院架空层、大厅、楼道等公共物理空间,秉持实用、节约原则优化空间设计与场景布置,打造智能化、特色化的书院功能空间与文化氛围。深度融合书院未来学习中心建设,依托AI赋能育人场景,构建智慧育人新生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全链条育人体系,切实发挥环境育人、智慧育人效能,将书院打造为集思想引领、素质培养、智慧服务、综合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教育高地,全方位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三、申报程序

请各书院根据要求填写附件《汕头大学书院(社区)建设项目申报书》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发送至学生处书院管理科邮箱o_fdy@stu.edu.cn。

申请单位要如实填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推进

2026年7月31日前          项目申报

2026年8月15日前          项目审核并公布结果

2026年8月中旬一12月下旬  项目建设

2027年1月上旬             项目验收

今后每年进行一次复验,动态管理。

(二)项目支持

项目获得立项后,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经费使用

1. 经费分两批下拨,首批下拨总支持经费的60%,在项目获批立项后1个月内拨付(如遇假期或财务处封账等特殊情况,款项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第二批下拨总支持经费的40%,在项目完成验收后下拨。项目建设超支款项将不予增补。

2.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单位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

3. 项目经费的报销必须遵照汕头大学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2026年度内完成报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把其作为加强书院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要紧紧围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以双院协同育人机制为特色,充分结合东海岸校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书院育人阵地建设,打造出“可视化、显特色、富内涵”的书院项目和品牌,努力把书院打造成集思想引领、素质培养、智慧服务、综合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教育高地,全方位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书院在进行阵地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书院实际,对标建设要求,重视总结提升,增强书院建设工作实效。要重视宣传工作,提升汕大书院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校院等线上平台进行宣传,每年推送不少于4篇宣传材料,学校将择优推送在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云平台等进行宣传报道。

 

学生处

2026年7月13日

相关附件:

汕头大学书院(社区)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