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1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工作,评选项目分为三种,“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以往年度已报送过但未入选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与历年案例典型汇编、网络文献比对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无需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三)学生资助工作案例撰写人不超过3名。

(四)报送名额

每所高校推荐报送案例典型一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已获得过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2),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报送名额

每所高校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一)评选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不要在其他地市或单位重复报送。

(4)已获得过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3)。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6月15日(周一)前向学院辅导员提交《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

(四)报送名额

    每所高校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2名。

 

请各学院开展征集、填报工作,于6月22日(周一)前汇总相关材料,发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cholarship@stu.edu.cn。

 

学生处

2026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附件2: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附件3: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