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各相关同学:

根据《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评选管理办法》(汕大发〔2024〕127号)(附件1),为做好本年度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具有体育精神,具备高尚的体育道德风尚,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公平比赛、友谊第一、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等优秀的运动员品质。

4、具备优异的领导才能和团队意识,且在学校体育事业方面有较高的影响力。

5、曾代表汕头大学参加省级以上(含)各项竞赛或在校内大型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或为我校体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者。

6、在校期间总GPA达到3.0及以上。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获得者1名,奖励金额8000元;提名奖获得者2名,奖励金额1000元。

四、提交材料

1、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申请表(附件2)。

注:申请表中的获奖情况、参与体育活动请按级别罗列,分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获奖情况等名称的填写要与佐证材料(奖状、荣誉证书等)保持一致。

2、一篇由申请者撰写的文章(1200字以内,用A4纸书写或打印)。内容包括申请者本人在校从事体育运动的经历和在此过程中所体现的体育精神、领导才能,以及这些经历对学校体育事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3、两封推荐信。推荐信需提供申请者在校期间突出的体育运动事迹及参加的活动,或为学校、社区所作贡献;两位推荐人分别为教师(教练)和队友。

4、获奖证明。

5、《在校生GPA排名证明》和《汕头大学学生成绩表》(请到自助服务系统打印,或者在教务处官网“汕头大学本科生可信电子成绩单证明平台”下载打印)。

五、提交方式

请有意申请者于4月22日(周三)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桑浦山校区行政中心223)。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6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评选管理办法(汕大发〔2024〕127号)

附件2:2026年度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