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 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保障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岗位招聘与录用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申请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对于临时性、不连续使用的岗位设置成临时岗位,对于长期连续性使用的岗位设置成固定岗位。

校内用人单位须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在合理计算工作量的基础上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如有新增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请填写《汕头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明确岗位职责、技能要求、招聘人数及酬金标准等,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学生处。待审批通过后,请及时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线上岗位设置申请,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招聘信息。

二、学生招聘与录用流程

(一)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须通过学工系统面向全校学生发布勤工助学招聘信息,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招聘,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用比例不得低于录用人数的50%。

(二)学生申请

有意向的学生可登录学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对应岗位提交应聘申请。

(三)审核录用

用人单位须对应聘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在岗情况、违纪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录用名单后,请在系统重完成学生的入职登记,并对未录用申请作“淘汰”处理。

(四)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须组织拟录用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将《勤工助学学生岗前培训暨安全教育记录表》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酬金发放与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且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岗位任职。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按小时计,自2025年3月起,我校勤工助学酬金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学生工作时长,不得虚报、克扣或拖欠学生劳动报酬。除寒暑假外,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每个月发放一次,请各单位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提交学生上月的勤工助学酬金,经学生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通过随机抽查、系统监测的方式跟进薪酬录入和发放情况。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勤工助学环境。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嘉杭,电话:86502253,邮箱:scholarship@stu.edu.cn。

 

学生处

2025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汕头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2. 勤工助学学生岗前培训暨安全教育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