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开展第三期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持续深入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守正创新。通过打造优秀辅导员工作室,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室类型及建设方向
结合学生工作重点及辅导员岗位职责,拟建设辅导员工作室主要分为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类、党团和班级建设类、学业和科技学术实践指导类、心理健康教育类、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类、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类、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类、学生社团活动指导类、学生社区管理与文化建设类等9大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
三、工作职责
(一)开展实践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开展实践活动,撰写科研论文或报告,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二)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学院的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一批专业性高、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三)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需与学生处相关科室紧密联动,每年需至少举办一次工作沙龙、专题讲座或特色活动辅导等。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研究成果或报告。
(四)提供学生辅导。工作室须加强跟学生的交流联动,为学生学习与生活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和服务。
四、人员构成及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10人,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
(一)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
1.专职辅导员(含各院党委副书记);
2.从事辅导员工作 3 年及以上;
在校级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学生工作论文、学生工作案例、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类课题立项等工作中的获奖者,获得重大项目课题者,发表高水平思政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3.工作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效明显,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有独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
(二)工作室团队成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
2.成员应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工作室成员应来自至少3个学院或部门,其中专职辅导员占比不少于60%。团队成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2个工作室。鼓励跨学院(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成员一般应具有共同的研究基础和相关联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有良好的互补性,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协作精神。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报名
由主持人填写《第三期汕头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科xssw@stu.edu.cn, 文件命名为“部门+姓名+工作室类别”。
(二)学校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校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六、工作室管理与保障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工作室建设纳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管理服务质效、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部署,认真梳理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建设期工作室主持人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报备名单。
2.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在建设周期结束后组织验收,重点评估工作室的目标完成、建设成效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工作室建设;验收合格的,将对相关成果进行推广运用。
3.学校根据工作室评审及验收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经费管理参照学校经费管理相关办法执行。鼓励学院、书院可以配套经费支持。
附件:汕头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第三期)建设项目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