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会员单位的学生资助工作者。主要包括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一)按照各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总人数超过2万的高校推荐2名参评对象,少于2万人数的推荐1名参评对象。
(二)有培养研究生的高校可单独推荐1名参评对象,不占本专科生参评对象指标。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截至2025年3月31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组织评审:由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2024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
(二)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三)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 或 PNG 格式。
(四)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
请有意参加评选的老师于3月14日(周五)前按以上要求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格式“2024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单位姓名”)发送至相应邮箱,负责本科生资助的老师发送材料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cholarship@stu.edu.cn,负责研究生资助的老师发送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o_yjsgzb@stu.edu.cn。
附件1: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学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