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汕头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书院制改革 完善双院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强化书院(社区)(以下简称书院)育人功能,提升书院育人内涵,展现书院育人特色,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汕头大学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书院
二、申报内容
本年度重点支持书院育人体系构建和实施。各书院应紧紧围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关键、以双院协同育人机制为特色,结合“一核三聚五融通”学生培养模式新要求,各学院要以本次书院建设项目为契机,做好书院育人体系的中长期规划,紧紧围绕学校育人目标,聚焦第二课堂建设,充分发挥双院协同育人优势,基于专业与学科特点和书院文化特色深度融合、双院培养目标高度契合的前提下,着力做好四年一体化的第二课堂组织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书院第二课堂培养方案(大纲),形成有特色的书院育人体系,一体推进,分步实施。全面赋能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本建设年度至少培育出一门新的学科交叉课程(非服务性劳动课程建设),并凝练一个双院协同品牌项目(活动)。对于年度验收特别优秀的项目,将视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继续支持建设。
三、申报程序
请各书院根据要求填写附件《汕头大学书院(社区)建设项目申报书》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送至学生处书院管理科邮箱o_fdy@stu.edu.cn。
申请单位要如实填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推进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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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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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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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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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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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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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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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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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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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项目初次验收,
今后每年进行一次复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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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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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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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持
项目获得立项后,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具体支持经费另行确定。
(三)经费使用
1. 经费分两批下拨,首批下拨总支持经费的60%,在项目获批立项后1个月内拨付(如遇假期或财务处封账等特殊情况,款项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第二批下拨总支持经费的40%,在项目完成验收后下拨。项目建设超支款项将不予增补。
2.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单位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
3. 项目经费的报销必须遵照汕头大学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2026年1月前完成报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把其作为加强书院育人和服务管理的重要途径。要深刻认识到书院建设不仅是硬件设施的完善,更是内涵式育人的深化与拓展。各单位应从培育时代新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好项目建设,要立足谋长远、重落实、出成效,避免出现“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推动书院内涵式建设,努力打造书院育人特色,全面提升书院育人质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结合书院实际,对标建设要求,重视总结提升,增强项目建设工作实效。要重视宣传工作,提升汕大书院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通过校内外线上线下等平台进行宣传,每年推送不少于4篇宣传材料,学校将择优推送在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云平台等进行宣传报道。
学生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