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汕头大学创新人才和特长生奖励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创新人才和特长生奖学金逐年发放,其中,创新人才奖学金未达到发放标准的名额在同年级同专业中顺位递补。
现将2023级创新人才和特长生奖学金之2023-2024学年拟发放名单(附件2、3)予以公示,请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在12月10日(周二)下午15: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BlockA 223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汕头大学创新人才和特长生奖励计划实施细则
附件2:2023级创新人才奖学金之2023-2024学年拟发放名单(374人)
附件3:2023级特长生奖学金拟发放名单(8人)
学生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