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为帮助更多的残疾大学生完成学业,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残联 省教育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本年度“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持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东户籍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的助学金资助,其中:专科生10000元,本科生15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
三、申请时间
11月15日前。
四、申请材料
1.本人社保卡(银行名称填写到开户支行,如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朝天路支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仅申请残疾军人大学生项目需提供);
3.在读证明或学信网报告;
4.录取通知书。
五、申报地址
1.粤财扶助电脑端:https://czbt.czt.gd.gov.cn/
2.移动(手机)端申报:粤省事小程序/粤省事APP
六、其他
具体事项可关注“广东残联”微信公众号官方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_IBUD9GqCZHvp7pXQOfqLw
具体申请指南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指南(2024年)
学生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