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各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有需求且已签订合同的学生可在20241114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进行提额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官方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_2nOVHpe8k20keonny4UQ)。如未在1114日前提交提高额度申请,则视同其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贷款额度提高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显示,最终以在线系统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注:若是在其他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则按照相关银行官方指引进行申请提额操作)

温馨提示:助学贷款相关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请各学院要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解读,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提额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学生获知最新政策,指导学生完成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操作,并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同时要主动教育引导学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在校期间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或确定申贷额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的能力,杜绝高消费等行为,确保贷款额度合理、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

 

学生处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