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2、资助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的范围内,根据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按照不低于人均3700/年的原则,分为3档。

二、申请流程

1027日前,请各学院组织同学们登录学工系统(xg.stu.edu.cn),在“资助服务”模块,选择“助学金”一项,提交资助申请。医学院学生请按照医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申请。

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才能评选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流程

1、各学院根据《汕头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汕大发〔2021171)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请各学院要做好重点保障学生的全面排查、指导、动员工作,确保相关学生都能按时申请。

2111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scholarship@stu.edu.cn

3、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发邮件至scholarship@stu.edu.cn咨询。

附件: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xls

 

学生处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