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请各学院相关老师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年度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下旬,请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受暴雨或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现应贷尽贷,帮助学生解决上学期间的经济问题。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收集工作
为按时完成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请各学院在9月25日前完成贷款回执收集工作,填报附件4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86502249)。
注:各学院收集本科生、研究生的回执。
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确认表等式样。
广东省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采取电子化手段和续贷远程线上办理,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学生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上印章为黑白打印、远程续贷学生受理证明为短信回执或直接提供电子回执码等情况,各学院均可正常接收。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附件3:汕头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4:2024年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学生名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