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为做好本年度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具有体育精神,具备高尚的体育道德风尚,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公平比赛、友谊第一、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等优秀的运动员品质。
4、具备优异的领导才能和团队意识,且在学校体育事业方面有较高的影响力。
5、曾代表汕头大学参加省级以上(含)各项竞赛或在校内大型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或为我校体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者。
6、在校期间总GPA达到3.0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
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获得者1名,提名奖获得者2名。
三、提交材料
1、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申请表(附件2)。
2、一篇由申请者撰写的文章(1200字以内,用A4纸书写或打印)。内容包括申请者本人在校从事体育运动的经历和在此过程中所体现的体育精神、领导才能,以及这些经历对学校体育事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3、两封推荐信。推荐信需提供申请者在校期间突出的体育运动事迹及参加的活动,或为学校、社区所作贡献;两位推荐人分别为教师(教练)和队友。
4、获奖证明。
注:申请表中的获奖情况、参与体育活动请按级别罗列,分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5、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的《在校生GPA排名证明》和《汕头大学学生成绩表》。
四、申请时间
请有意申请者于6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中心223)。
特此通知。
附件1: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2024年度汕头大学体育精神奖章申请表
学生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