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广东省财政厅向我校下达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相关工作。
经研究决定,拟对陈可杰等491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人。现公示资助名单,请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在12月1日(周一)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补助名单
学生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