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医学院):
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名额为: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4名。奖励对象为在校大二、大三、大四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励金额4000元/人,三等奖励金额3000元/人。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办公室),学生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推荐获奖等级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此外,获奖者如同时获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将取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不兼得。
附件: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