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规范校园内交通安全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关于重申规范校园内交通安全秩序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校已于2017年1月发布《关于整治校园内无证驾驶和清理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知》,大部分同学能按照通知的要求,自觉抵制校园不文明的驾乘行为,争做一名文明的校园交通参与者。

    近期发现校园内无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行驶和停放的情况有所增加,为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维护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学校在此重申:

    1.禁止校园内无证驾驶和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符合的行为,无牌证摩托车与电动车不得在校内行驶和停放。

    2.禁止超速驾驶摩托车与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

 

 欢迎大家对校园内违规和不文明的驾乘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受理部门:

 书院总院,邮箱:o_xsc@stu.edu.cn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邮箱:o_bwk@stu.edu.cn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