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规范校园内交通安全秩序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校已于2017年1月发布《关于整治校园内无证驾驶和清理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知》,大部分同学能按照通知的要求,自觉抵制校园不文明的驾乘行为,争做一名文明的校园交通参与者。
近期发现校园内无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行驶和停放的情况有所增加,为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维护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学校在此重申:
1.禁止校园内无证驾驶和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符合的行为,无牌证摩托车与电动车不得在校内行驶和停放。
2.禁止超速驾驶摩托车与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
欢迎大家对校园内违规和不文明的驾乘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受理部门:
书院总院,邮箱:o_xsc@stu.edu.cn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邮箱:o_bwk@stu.edu.cn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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