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新书院宿生搬迁和个人物品存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各位宿生:

知行书院、思源书院和弘毅书院(简称:新书院)的宿生招收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关于正式招收新书院2016-2017学年度宿生的通知》要求,新书院宿生需要办理现住宿舍的退宿手续,包括打包个人物品、清空现住的床位,学校将提供临时的物品存放场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级和2014级学生退宿和个人物品存放时间:630-74

2015级和医学院学生退宿和个人物品存放时间:716-18

个人物品取回和入住书院的时间:812-15

二、个人物品临时存放地点:体育馆

三、其他事项

1、由于存放物品的场地空间有限,同学们要整理好个人物品和按指定位置存放,有条件的同学可以自行安排个人物品存放;不接受贵重物品的寄存;禁止存放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品。

2、学校将向新书院宿生发放用于搬迁的物资,包括编织袋、可填写个人信息和张贴的标签、打包绳等,每人限领1份,请在上班时间到书院总院(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B106/E119/G238领取。

3、新书院将安排导生协助宿生做好退宿、物品存放和入住书院等工作,具体安排由各新书院负责通知。需要办理退宿或入住手续的宿生,均凭一卡通到所在的楼座(书院)一楼值班室办理即可。

4新书院宿生如不按要求打包个人物品、清空现住床位和办理退宿手续的,将撤销其新书院宿生的资格,其安排在新书院的床位自动取消,由学校另行安排宿舍。

5、个人物品在存放期间,一般不接受学生临时取回物品的申请,确须取回的,需要由所在书院、书院总院出具审批意见方可领取。

6、取回物品时,学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领取本人的物品并做好登记;无法亲自领取的,可提供书面委托书让其他同学代取。存放的个人物品逾期不取回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转移或封存等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物品的主人承担。

7、新书院宿生要提前安排好假期学习计划,宿生确需在假期留校的,需要在上述规定的退宿时间办理完退宿手续,凭物业部门出具的学生退宿完结手续单和下载、填写《2016年暑假新书院宿生入住临时宿舍和暑假留校申请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到学生宿舍区辅导员办公室(男生到B106,女生到E119)申请临时宿舍,获得批准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临时宿舍和登记假期留校,并到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8、因住宿规划的需要,入住临时宿舍的同学须在815日前搬离该床位。如逾期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将参照上述第4点的规定和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处理,影响2016级新生住宿安排的,将作为加重情节处理。

如需咨询或建议,可联系以下老师:

书院总院:卢桌彬老师,86502247o_fdy@stu.edu.cn

弘毅书院:许佳伦老师,86503907,  xujl@stu.edu.cn

思源书院:郜  飞老师,86502548fgao@stu.edu.cn

知行书院:刘  佳老师,86502248liujia@stu.edu.cn

书院总院、弘毅书院、思源书院、知行书院、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6年新书院宿生入住临时宿舍和暑假留校申请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