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还款确认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6

各有关同学:

    根据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的通知,请尚未签订还款确认材料的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见附件),于531携带以下资料自行前往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一、所需携带资料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中行还款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卡号关联账户查询单(需提前在中行汕大支行办理);

5.《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其中签名和日期不填);

6. 黑色签字笔。

二、银行相关信息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个人信贷中心(中行大楼二楼)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98号(乘坐6路公交车在“金海湾大酒店”站下车)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电话:0754-889494070754-88949456

传真:0754-88266321

联系人:林小姐

三、还款流程

请仔细查阅附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涉及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的相关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仍有其他疑问的同学,可致电学生事务中心(0754-86502249)或发送邮件至zjliu@stu.edu.cn 进行咨询。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书院总院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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