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源校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各学院(书院):

   为弘扬李嘉诚先生倡导的“自强不息,和衷共济,回报母校,奉献社稷”的校友精神,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助母校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汕大河源校友会捐款8.5万元设立 “河源校友助学金”,用于资助汕大河源籍(包括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和平县、连平县)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年资助10名,2000/人。现将2015年度“河源校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河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承诺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以捐赠方式向母校回馈校友助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校友助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评定程序: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办公室)。

4 、请2014年度河源校友助学金获得者于10月30日前将学习生活总结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o_xyh@stu.edu.cn。  

特此通知。

河源校友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