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和欠费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3

各有关同学:

    由于你的国家助学贷款或学校学杂费尚未结清,根据你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2015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和欠费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62575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毕业证明等材料,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1623日(含)前已将《贷款结清通知书》交至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贷款毕业生,请到所在学院(书院)领取两证原件。623日后递交《贷款结清通知书》或结清欠费的毕业生可凭《离校手续单》(需办理完1-9项手续)、身份证原件、《贷款结清通知书》或缴费收据前往助学工作管理中心领取两证原件

2、已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贷款毕业生请携带《离校手续单》(需办理完1-9项手续)、身份证原件领取两证复印件、毕业证明和还款协议书。

3、尚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同学尽快与银行联系,办理相关还款确认手续后才能领取两证复印件和证明

4、欠费学生(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尚未交清学费的)学校同意延期缴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后才能领取两证复印件和证明

5继续攻读国内研究生或第二学位如要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毕业生,必须在7月3日前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及其他资料(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协议书等)到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延长期限补充协议》,否则将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6、因故需委托他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的,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委托书应简单写明原因、委托双方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须在落款处手写签名。

7、联系方式

1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个人金融部(中行大楼二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98号(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49407或0754-88949456

传真:0754-88266321

联系人:林小姐(2)汕头大学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

电话:0754-86502249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zjliu@stu.edu.cn

 

                                                     学生处

二〇一五二十三


 

 

相关附件:

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和欠费毕业生留存两证名单(截至201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