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2

各学院(书院):

为更好地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的典型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宣传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教育部(教助中心〔2015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助函〔201522号)“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资助的在校本科生。同时参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二、评选要求

(一)请各学院(书院)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和有重点地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报名学生需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见附件3)。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在信封上注明:“助我飞翔典型评选+学生姓名”字样,电子邮件标题为“助我飞翔典型评选+学生姓名”;

(三)活动报名截止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5522日前将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行政中心106,电子材料发送至zjliu@st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502249

三、奖励办法

(一)学校将设置“十佳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设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5名,每人奖励500元。

(二)一等奖获得者将由学校推荐参加广东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

附件1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3 递交照片要求

 

                                  学生处

2015422